認識全能神

「死人復活」的奧祕

「死人復活」的奧祕

「死人復活」的奧祕

李 誠
我們信的人都知道,「死人復活」是耶穌再來時要發生的事,這也是我們信主之人所盼望看到的場面。那「死人」究竟怎樣復活呢?很多人都會想到以西結書37章5-6節:「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:『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,你們就要活了。我必給你們加上筋,使你們長肉,又將皮遮蔽你們,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,你們就要活了;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。』」約翰福音6章39節主耶穌說: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:他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卻叫他復活。」還有哥林多前書15章52-53節:「就在一霎時,眨眼之間,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;因號筒要響,死人要復活,成為不朽壞的,我們也要改變。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(變成:原文作穿。下同)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。」並且人還會按照經文的字面意思認為:末世降臨時會行超然的神蹟,用他的大能恢復歷世歷代在主裡睡了的聖徒的身體,使他們從墳墓裡、土裡或海裡出來,那時,千千萬萬在塵土裡已腐化了的屍骨,或在海裡早已歸於烏有的人,都要在一霎時重獲新生,成為不朽壞的,進入榮耀裡。那場面是何等壯觀啊!……這些都是我們對「死人復活」的理解與想像,但這個預言到底怎樣應驗呢?真像我們想像得那麼超然嗎?主會按照我們的想像來成就死人復活的事嗎?

我們都知道,神的智慧高過諸天,神所作的超過我們的所思所想。聖經上記載:「耶和華說:『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,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,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』」(以賽亞書55:8-9)我們受造之物在神面前就像灰塵一樣渺小、卑賤,永遠也測不透神的作工。就如聖經上記載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講重生的道時說:「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(約翰福音3:3)尼哥底母從字面上理解主的話,認為「重生」就是人再從母腹裡生出來,他憑頭腦想像把屬靈的事理解成了物質世界的事,這種領受是大錯特錯的。還有,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時說:「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。」(約翰福音4:14)當時撒瑪利亞婦人不明白主說這話的意思,她就認為主所賜的水就是我們人喝的水,於是就說:「先生,請把這水賜給我,叫我不渴,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。」(約翰福音4:15)其實主耶穌所說的「水」指的是主的話語,是生命之水,而撒瑪利亞婦人只從字面上理解,也把主的話給理解錯了。從中看到,神的話是真理,隱藏著神作工的奧祕,神如果不把奧祕揭示出來,我們理解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。同樣,如果我們也按字面意思來解釋「死人復活」的預言,會不會犯尼哥底母和撒瑪利亞婦人一樣的錯誤呢?所以,對待預言我們得心存敬畏,多多尋求,千萬不能按字面意思來理解領受,也不能憑觀念想像來定規,更不可憑私意來解說。
那麼,「死人復活」究竟是指什麼說的?「死人」「活人」又是指什麼說的呢?千百年來,沒有人能把這個問題說清楚,這些奧祕只有神能打開。如今,主已經回來了,就是道成肉身全能神,發表了數百萬字的話語,揭開了聖經中的一切奧祕。我們一起來看看全能神的話是怎麼說的吧。全能神說:「神造了人,後經撒但敗壞,人都被敗壞成了『死人』,所以,當你變化之後,就與死人不相同了。是神的話把人的靈點活,使人重得復甦,人的靈得復甦人就活過來了。說到死人,就是指沒靈的屍首,是指靈已死了的人。人的靈被點活,人就活過來了,以前談到的聖者就是指活過來的人,是指在撒但的權勢之下而又勝過撒但的人。……本來神造的人是活著的,但因著撒但的敗壞人活在了死亡之中,活在了撒但的權勢之下,這樣人便成了沒靈的死人,成了抵擋神的仇敵,成了撒但的工具,成了撒但的俘虜。……死人就是沒靈的人,是麻木到極處的人,是抵擋神的人,更是不認識神的人,這樣的人對神根本就沒有一點順服的意思,只有悖逆與抵擋,卻沒有一點忠心。活人是靈得復甦的人,是知道順服神的人,是對神有忠心的人,是有真理有見證的人,這樣的人在神的家中才是神所喜悅的人。神拯救的是能活過來的人,是可以看見神救恩的人,是能對神忠心的人,是肯尋求神的人,是相信神道成肉身的人,是相信神顯現的人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是活過來的人嗎?》)
全能神的話把什麼是「死人」、什麼是「活人」都告訴給了我們。起初,神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、夏娃,他們是有靈的活人,是有良心理智的人,是能彰顯神、榮耀神的人。後來,他們被撒但引誘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裡面有了撒但的毒素,對神沒有了忠心與順服,失去了神起初所造之人的樣式,雖然他們的肉體還活著,但在神的眼裡他們已經成了沒靈的死人。到了今天,我們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,滿了撒但的敗壞性情,例如:狂妄、自私、詭詐、惡毒、貪婪等等,甚至在臨到不合觀念的事時,我們還能發怨言論斷神、抵擋神、背叛神,在神看我們也是沒靈的死人。從中看到,「死人」是指活在撒但的權勢之下,有抵擋神的敗壞本性,是與神為敵的人;而「活人」是指脫去了撒但的敗壞性情,恢復了良心理智,對神有認識,能順服神、愛神的人,這樣的人心中有神的地位,凡事能尋求真理摸神心意,按神話真理去實行,不再憑撒但的生存法則行事,是得勝撒但權勢歸向神的人,這樣的人就是有靈的活人,才是真正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明白了什麼是「死人」「活人」後,有的弟兄姊妹可能會問,那「死人復活」的預言是怎麼應驗的呢?在回答這個問題以先咱們先來看一個事實。雖然我們的罪因著主耶穌的贖罪祭而得著赦免了,但犯罪的根源並沒有解決,我們還活在撒但的敗壞性情裡,每天過著犯罪認罪的生活。如:我們守不住神的誡命,實行不出主的話,還能與世人一樣追隨世界潮流,貪戀錢財、肉體享受,等等;我們受狂妄自大、彎曲詭詐、自私卑鄙等撒但本性的支配,還能常常悖逆神、抵擋神,喜歡在人群中顯露自己、見證自己,讓人高看,與神爭奪地位;為了個人的利益,我們還能耍詭詐、玩手段,說謊話欺騙人,與人明爭暗鬥,甚至還在主面前起假誓、許空願,嘴上喊著愛主,實質上卻在跟主搞交易,以外表的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來換取主的賞賜祝福;我們信主不尊主為大,心中沒有主的地位,而是崇拜名人、偉人、牧師長老;等等。我們這些敗壞性情得不著潔淨怎能成為活過來的人,又怎能蒙神稱許進天國呢?因此我們還需要神進一步的拯救。
主耶穌說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(或作:不能領會)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;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」(約翰福音16:12-13)可見,末世主再來還要發表真理,作最後一步賜人生命的工作。全能神的話說:「人要想成為活人,成為見證神的人,成為被神驗中的人,務必得接受神的拯救,甘心順服在神的審判刑罰之下,甘心接受神的修理對付,這樣才能實行出神所要求的一切真理,這樣才能得著神的救恩,才能真正成為活人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是活過來的人嗎?》)末世,神為了把我們從撒但權下徹底拯救出來,再次道成肉身,以全能神的名展開了審判從神家起首的工作。我們經歷了神話語的審判刑罰、修理對付、試煉熬煉,對自己抵擋神、悖逆神的事實真相與撒但本性實質有了真實的認識,同時對神公義聖潔的性情有了些認識,看到了神對我們實實際際的拯救,更產生對自己撒但性情的恨惡與背叛,願意實行真理憑神話做人,脫去敗壞性情,滿足神的心意。我們接受了神所發表的真理作生命,達到真實地順服神、愛神,活出了真正人的樣式,這才是「死人」變成「活人」了,也就是死裡復活了。這也應驗了主耶穌的話: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:他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卻叫他復活。」(約翰福音6:39)可見,「死裡復活」是在全能神作末世審判的工作中成就應驗的,並不是像人想像的那麼超然。弟兄姊妹,神要的是活人而不是死人,活人才能榮耀神、見證神,活人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——進天國。我們只有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,經歷神話語的審判刑罰,接受真理作我們的生命,我們才能從死裡復活!感謝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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