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:為耶穌作證
「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約翰是點著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作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。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;因為他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。你們查考聖經(或作:應當查考聖經)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,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。但我知道,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。我奉我父的名來,你們並不接待我;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,你們倒要接待他。你們互相受榮耀,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,怎能信我呢?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;有一位告你們的,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。你們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,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。你們若不信他的書,怎能信我的話呢?」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