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見證《這樣的事奉太卑鄙》
山東省菏澤市 丁寧
前幾天,教會給我調換了工作,交接工作時,我想:藉著最後的機會,我再與弟兄姊妹聚個會,好好交通交通,給弟兄姊妹留下個好印象……於是,我就和幾個執事聚了個會,聚完會,我說:「我要調換工作了,希望你們能與新來的帶領同心合意地配合好……」幾個姊妹一聽這話,臉上的笑容立即消失了,有的拉著我的手,有的抱著我的頭,哭著說:「你不能走,你不能撇下我們不管……」特別是接待家庭的姊妹,更是依依不捨,對我說:你在這裡多好啊!又能吃苦又能交通,無論什麼時候都耐心地幫助我們,你走了以後我們怎麼辦呀?……看到弟兄姊妹那依依不捨的樣子,我心裡感到滿足、享受,我安慰著他們:多依靠神,有時間我會來看你們的……
但事後,每當我回想起離開弟兄姊妹時的場面,心裡總覺得不踏實:「弟兄姊妹這樣的表現正常嗎?為什麼說離開我不行呢?教會為什麼要給我調換工作呢?」我心裡就像一團疑雲,為此,我常在神面前尋求。一天,我看到《事奉神必須明白的原則問題》中說:「事奉神的人必須在凡事上高舉神、見證神,這樣才能達到帶領人認識神的果效,也只有高舉神、見證神,才能把人帶到神面前,這是一條事奉神的原則。神作工最終要達到的果效,就是讓人通過認識神的作工而來到神面前。如果做帶領的人不是高舉神、見證神,而是處處顯露自己……這就是與神唱對台戲。……他的作工成了與神爭奪人的工作……所以,人的事奉如果不是在高舉神、見證神,那麼他肯定是在顯露自己,即使他打著事奉神的旗號,也是在為自己的地位作工,為自己的肉體享受作工,絲毫不是為高舉神、見證神作工。誰若違背了這條事奉原則,就證明他是抵擋神的人。」(摘自《彙編(一)·事奉神必須明白的原則問題》)我越看心裡越不安,越看越害怕,心裡倍受責備,從弟兄姊妹對我的態度上,看到我作工不是把弟兄姊妹帶到神面前,而是把弟兄姊妹都帶到了自己面前。此時,我不得不省察以往與弟兄姊妹在一起時的一幕幕:我常對接待家的姊妹說,看你們多好,全家都信神,我在家時,丈夫整天逼迫,不是打就是罵,我為了信神、盡本分受多少苦啊!當弟兄姊妹遇到難處時,我不交通神的心意,不見證神的作工、神的愛,而是處處體貼人的肉體,讓人覺得自己「善解人意」;當看到弟兄姊妹做事不合原則時,我怕得罪人,不給指點、幫助,總維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無論做什麼事,我最注重的就是在別人心中的地位和形象……我的所作所為都能達到讓人同情我、仰望我,我還以此為享受,事實顯明我是在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我的所做所行都是在抵擋神。想起全能神的話說:「如今我在你們中間作工你們尚且如此,若到有一天你們無人關問的時候,那你們不都成了佔山為王的響馬了嗎?到那時你們闖下塌天大禍,殘局又由誰來收拾呢?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一個很嚴重的問題——背叛(一)》)神的話又一次讓我看到事奉神卻見證自己、高舉自己的嚴重後果,看到我這種天使長的本性就要導致自己成為佔山為王的響馬,就要闖下塌天大禍。想想自己事奉神卻不按著事奉神的原則高舉神、見證神、盡上自己的本分,反而整天顯露自己、見證自己,把弟兄姊妹帶到自己面前,我這樣的事奉不是太卑鄙了嗎?這不純屬是敵基督的事奉嗎?若不是神的寬容、憐憫,我早已成為被神咒詛、擊殺的對象。
此時,我恐懼戰兢,羞愧、害怕、虧欠一起湧上心頭,我俯伏在地,痛哭流涕向神傾訴:神哪!若不是你的顯明與開啟,我不知自己會到什麼地步,我實在虧欠你太多。感謝你對我的拯救,讓我看到了自己靈魂深處的卑鄙與醜陋,看到我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事奉你卻抵擋你的人,按我的所做所行只配得你的咒詛,而你卻沒按我的過犯來待我,仍開啟、引導我,給我悔過自新的機會。神哪,我願把此經歷作為我一生的警戒,只願你的刑罰、審判能時常伴隨著我,使我早日脫去撒但的舊性,做一個真正敬虔事奉你的人來彌補我的虧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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